无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服务承诺
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,促进依法行政,改善服务态度,优化服务质量,提高服务效率,江苏省无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向全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如下:
1、实行首问负责制,局内每一位接待人即为该事项的受理人,也是该事项的全程负责人。受理人不得拒绝办事人询问,要自始至终对办事人提供全程热忱服务。
2、实行“AB角工作制”,工作时间内不因工作人员不在岗而影响事务办理。
3、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,做到政策咨询一口清,尽最大可能减少办事人员的往返次数。
4、所有行政审批事项,其审批依据、审批标准、审批程序、审批时限、审批结果及具体责任人等,均在网络或办事指南上予以公布;不以任何理由不受理合法的受理申请。
5、自接到药品、医疗器械质量投诉、举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作出处理,并负责及时反馈处理情况。受理涉及药品、医疗器械方面的制假、售假投诉举报,半日内到达现场,一般案件调查取证三个工作日内展开,特殊重大案件,调查不隔夜。
6、对申办药品零售企业者,自受理筹建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查,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(比法定期限缩短15个工作日);对完成筹建后的验收申请,自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,作出是否核发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的决定。
7、对申请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事项,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(申请单位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),做出是否给予注册的决定(比法定期限缩短10个工作日)。
8、对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者,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,并作出是否核发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的决定。
9、药品检验所检验工作不受任何干扰,为药品生产企业、经营企业、使用单位及客户提供科学、公正、准确、可靠的检验报告和优质高效的服务。委托检验原则上在2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书,特殊情况另有书面说明。
10、发现违诺行为,情节轻微的,直接责任人要迅速纠正并向服务对象道歉;情节严重的、影响较大的、给服务对象造成一定损失的,按照《江苏省无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办法》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。
附:服务网站、投诉监督电话
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投诉电话: 82721146、82707749(传真)
药品、医疗器械质量及打假举报投诉电话:82724121。
无锡市宜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风监督电话: 0510-87973905 网址:http://www.yxyaojian.gov.cn
无锡市江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风监督电话: 0510-86803112 网址:http://www.jyfda.gov.cn
无锡市锡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风监督电话: 0510-88206691 网址:http://www.wxxhda.gov.cn
无锡市惠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风监督电话: 0510-83599006 网址:http://www.wxhsda.gov.cn
无锡市滨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风监督电话: 0510-85880167 网址:http://www.bhfda.gov.cn
江苏省无锡药品检验所行风监督电话: 0510-66112801 网址:http://www.wxyjs.com
无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二○○七年八月一日 |